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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別報告

國別報告(CbCR)

最終母公司所屬集團合併收入 ≥68 億港元(約 7.5 億歐元)的跨國集團須提交國別報告,時限為集團財政年度結束後 12 個月內;香港實體另有通知稅務局其申報實體身份的義務。

個案情況不同,建議預約顧問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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