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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賬義務

記賬義務

公司須備存足以解釋交易及披露財務狀況的會計紀錄(《公司條例》§373),保存期至少 7 年,存放於香港或可隨時提供。財務報表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(HKFRS)或適用的中小企框架編製,管理層對報表負責。

三個概念,分開判斷

事項要點
記賬保存交易依據並編製報表
簡化報告符合條件時簡化特定報告要求
審計簡化報告資格本身不免除審計

個案情況不同,建議預約顧問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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