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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法判定
内容日期:2026-08-24
判定方法:经营法
税务局按 DIPN 21 的经营法(operations test)逐案审查:产生该笔利润的实质作业在哪里进行——谈判、订约、决策、履行与风险承担的所在地,比合同签署地、付款地或货物交付地更重要。判定还须按每类利润(贸易、服务、利息、租金)分别进行。
常见问题
源自境外的利润原则上不征税,可在利得税申报表主张离岸豁免。但 IRD 按产生利润的实际作业逐案审查(DIPN 21),评税后可复核并实地审计;利润实质源自香港活动(谈判/决策/营销在港)则离岸主张可被推翻。不保证结果。
个案情况不同,建议预约顾问评估。
本页面内容为一般性专业信息,不构成税务、法律或投资意见;具体个案请咨询香港执业会计师/税务师,或以 IRD / SFC / HKMA / CR 官方公布为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