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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/ 利得稅及相關稅務申報 / 跨境資金

資金流拆解

總體框架

香港端無外匯管制,資金進出自由;跨境約束幾乎全部在內地端。任何方案先按資金性質拆解(見下表),再分別對應內地手續——不能以香港端的「自由」倒推內地端的合規。

資金流拆解與兩端手續

資金流性質內地端核心手續
內地→香港注資對外直接投資發改+商務+外匯登記
內地→香港服務費服務貿易>5 萬美元稅務備案+源泉扣繳(10%/安排 7%)
香港→內地股息利潤回流預提 10%(安排 5%,三要素)
內地個人資金個人年度 5 萬美元便利化額度

個案情況不同,建議預約顧問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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