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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流拆解
內容日期:2026-08-24
總體框架
香港端無外匯管制,資金進出自由;跨境約束幾乎全部在內地端。任何方案先按資金性質拆解(見下表),再分別對應內地手續——不能以香港端的「自由」倒推內地端的合規。
資金流拆解與兩端手續
| 資金流 | 性質 | 內地端核心手續 |
|---|---|---|
| 內地→香港注資 | 對外直接投資 | 發改+商務+外匯登記 |
| 內地→香港服務費 | 服務貿易 | >5 萬美元稅務備案+源泉扣繳(10%/安排 7%) |
| 香港→內地股息 | 利潤回流 | 預提 10%(安排 5%,三要素) |
| 內地個人資金 | 個人 | 年度 5 萬美元便利化額度 |
個案情況不同,建議預約顧問評估。
本頁面內容為一般性專業資訊,不構成稅務、法律或投資意見;具體個案請諮詢香港執業會計師/稅務師,或以 IRD / SFC / HKMA / CR 官方公布為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