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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地企业对港注资属对外直接投资,须依次办理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(11 号令)、商务部门《境外投资证书》(3 号令)及银行外汇登记。手续未齐即注资,日后银行尽调与外汇检查难以解释;股权与资金应在内地文件可以支持资金性质之后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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