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中心
按主题查阅专业指南、常见问题与合规节点。一般信息供您了解事项,个案安排需结合实际情况。
公司设立与治理
银行开户与业务资料
会计、审计与税务
跨境架构与申报
中资企业 ODI 落地香港:流程与时间顺序
内地对外直接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、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局分别办理。香港公司可以提前筹备,但股权和资金应在内地手续可对应之后再到位。
FSIE:在港收取的外地被动收入
外地来源收入豁免(FSIE)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,规范指定类别的外地被动收入在香港收取时应否征税。能否豁免,取决于经济实质、参与豁免或关联(nexus)条件。
CRS 交换哪些资料
共同汇报标准(CRS)是参与税务管辖区之间的自动资料交换。香港金融机构把可报告账户持有人的资料报送税务局,再按《税务条例》附表 17D 传送对方主管当局。交换的是账户资料,不是评税通知——应否征税按各税务管辖区自身的税法判断。
CRS 下的 Active/Passive NFE
非金融实体(NFE)在 CRS 尽调下分为 Active 与 Passive 两类。分类结果直接决定金融机构要不要「穿透」——Passive NFE 须识别其控制人,并就身为可报告税务管辖区居民的控制人另行申报。测试依据收入与资产构成,以自我证明和财务资料为基础。
内地税务居民的香港账户:申报与抵免
CRS 把香港账户资料送到内地,不等于个人所得税申报已经完成。内地税务居民的境外所得申报与抵免,以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3 号等现行规定为准——报送是金融机构的义务,申报是个人的义务,两者不能互相替代。
CRS 的三个常见误解
CRS 把账户资料交给对方税务机关;对方是否征税、征多少,按对方自己的税法。以下三点是咨询中最常见的误解,每一点都足以让人选错应对方向。
香港家族办公室:单一家族与税务宽减条件
为单一家族持有和管理自有资产而设立的公司,可以评估是否符合具资格家族办公室的利得税宽减。宽减有资产规模、雇员和开支等实质条件,注册本身并不产生豁免。
香港信托:常见法律形式
香港信托主要受《受托人条例》(第 29 章)规范。下面只说明常见结构;具体受托条款和受益人安排要按个案拟定。
BVI、开曼持股公司与经济实质(ESR)
BVI、开曼公司仍常用作持股或融资中间层,但须符合当地经济实质规则,并按 CRS 申报控制人。设立完成不等于实质达标。
跨境资金:ODI、经常项目与分红预提
香港没有一般外汇管制。资金若来自内地或最终要回到内地,仍受发展改革、商务和外汇规定约束。
内地—香港税收安排:优惠税率怎么落地
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公司,可就内地来源的股息、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申请较低预提税率。安排并不自动适用,须同时满足居民身份证明书、受益所有人及持股/期限等条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