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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/ 公司設立與結構安排 / 設立要求

顯著控制人登記冊

重要控制人登記冊(SCR)

適用的香港公司須備存並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記冊(SCR),上市公司等有相應例外。應按公司註冊處指引識別須登記人士及法律實體,並備存於法定地點。

個案情況不同,建議預約顧問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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